首页 资讯 正文

海口发布关于禁止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通告

体育正文 157 0

海口发布关于禁止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通告

海口发布关于禁止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通告

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关于(guānyú)禁止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(zìxíngchē)的通告

根据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《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(fāzhǎn)的指导意见》(交运发〔2017〕109号(hào)),明确“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”。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租车管理,保障(bǎozhàng)市民群众出行安全,维护良好城市(chéngshì)风貌,现通告如下:

一、目前,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已经超过230万辆,考虑城市道路(chéngshìdàolù)通行能力(nénglì)、停放资源承载量及共享电动车与共享单车(dānchē)服务模式和(hé)功能相同,均服务于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等,现阶段海口市全市范围内禁止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,包括以租赁(日租)、旅租等任何形式(xíngshì)变相开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相关业务。

二、已在我市(包括但不限于(xiànyú)学校校园)违规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(zìxíngchē)的企业(qǐyè),自通告之日起3日内自行回收本企业车辆,对逾期未回收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,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(yīguī)处置。

海口市(hǎikǒushì)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

2025年(nián)5月31日

来源: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(gǎngháng)管理局

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“极目新闻”客户端,未经授权请勿转载,欢迎(huānyíng)提供新闻线索,一经(yījīng)采纳即付报酬。

海口发布关于禁止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通告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